close

 

「台灣行動支付APP」信用卡感應購物2%回饋
活動期間: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
 
 
活動說明:
(1)活動期間以「台灣行動支付APP」信用卡(含Visa金融卡)感應購物享2%刷卡金回饋。

(2)活動期間每實體卡每月回饋上限新臺幣(下同)100元,
     每月回饋總金額上限60萬元,達當月活動回饋總金額上限,即停止回饋。

適用銀行:
臺灣銀行、土地銀行、合作金庫、第一銀行、華南銀行、彰化銀行、
上海銀行、台北富邦、兆豐銀行、臺灣企銀、陽信銀行、中華郵政、
遠東銀行、元大銀行、台新銀行、日盛銀行、中國信託等 17 家金融機構
 
 
結算說明:
結算回饋週期為兩個月一次(111年1月至2月、111年3月至4月、111年5月至6月、
111年7月至8月、111年9月至10月及111年11月至12月),
刷卡金最遲將於每波回饋週期結束之次兩個月內回饋至持卡人帳戶
 


注意事項:
1.本活動消費購物僅限國內一般消費(含台、澎、金馬地區之信用卡消費交易),
另現場交易狀況依各店家(商家)現場刷卡機、POS機設備回傳資料為準,
且不含國外交易(指註冊地在國外之特店、交易幣別非新台幣,
或是被收取「國外交易服務費」之交易);
或購買商品禮券、加值卡類、遊戲點數、代收售商品及預授權交易;
或繳納稅款、信用卡費、學費、醫療費、公用事業費用、
各行政機關規費或罰鍰、燃料費、保費、代扣基金等非消費款項;
或透過「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」
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(如停車場、餐飲店、販賣機等)
或其它經本公司公告不回饋之項目。
信用卡分期付款以一筆交易及總金額計算,且第一期需已請款入帳
 

2.每筆成功交易之刷卡金採四捨五入法計算至新臺幣元。
消費計算以活動期間內之「消費日」為準,以交易先後順序計,
退貨、取消之交易不列入計算。
 

3.每月回饋總金額如提前達上限,本公司將以「台灣行動支付APP」推播通知,
並於活動網頁公告。
 

4.發卡機構執行回饋時,符合回饋之「HCE手機信用卡」
及「台灣行動支付APP」均須為有效,
若上述任一條件非為有效狀態,則取消回饋資格。
 

5.刷卡金限折抵信用卡刷卡消費金額,無法要求領現或溢繳領回、
兌換其他商品或轉讓予第三人。
 

6.參加本活動者同意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,
皆以本公司系統與時間之紀錄為準。
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,
致參加者所傳輸交易資料有失敗、延遲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況,
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。
 

7.協辦單位或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有人為操作之情形,
對於有偽造、詐欺或冒名等行為,或以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兌領者,
經查證屬實者,
主辦單位除有權撤銷其參加資格或排除其參與本活動外,
並得保留追訴權,並追回刷卡金。
 

8.參加本活動者已充分知悉且同意所提供之個人資料,
主辦/執行單位僅於此次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、處理及利用,
且遵守【個人資料保護法】相關規定辦理。
 

9.本公司保有對本活動辦法之最終解釋權,
對參加本活動之用戶資格、付款方式、交易成功與否等,
保有審核與隨時修改本活動內容之權利。經查核若有不符本活動之規定者,
本公司得取消其回饋資格,並得追回刷卡金。
 

10.本公司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,
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項做出最終解釋,無須另行通知。

 

 

 

 

台灣pay支援銀行的信用卡:

 

 

image

 

image

 

image

 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富仔 的頭像
    富仔

    理財規劃邁向財務自由的部落格

    富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